为进一步规范我盟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工作,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质量,10月30日,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召开孕产妇和儿童健康集中管理推进会议。

会上解读了《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孕产妇和儿童健康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并针对我盟当前的妇幼健康工作展开讨论,分析了存在问题,总结了工作经验,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。
会议强调,要将保障母婴安全置于首要位置,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、新生儿安全等核心制度;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培训,全面提升对妊娠风险、儿童常见病及发育异常的筛查、识别与干预能力;要切实降低孕产妇、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,有效控制残疾儿童发生率,坚决保障母婴安全。

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分管副主任及妇幼股股长,全盟各妇幼保健机构、助产机构、社区和乡镇卫生院相关工作人员参会。